爭家產這種事,上到富豪,下到老百姓,在現實生活中很常見,打得頭破血流、鬧上法庭的更是多不勝數。其實,只要提前做好遺產規劃,很多糾紛本可以避免。遺囑信托就是一種被廣泛使用的遺產處理方式。所謂遺囑信托,是指通過遺囑這種法律行為而設立的信托,也叫死後信托。具體而言,委托人以立遺囑的方式,說明其去世後財產轉移給受托人,由受托人按照遺囑意願對遺產進行管理、運用和處分。
遺囑信托相較於傳統意義的遺囑而言,有諸多優勢:
1.受托人往往具備專業的財富管理能力,遺產在其管理下,實現保值甚至增值的可能性更高,這有助於家族財富的傳承與延續;
2.遺產繼承人如果是未成年人,或是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,通過遺囑信托,可避免遺產被他人不當控制使用,從而保障繼承人的利益實現;
3.遺囑信托可以根據實際情況,設定靈活的分配條件,避免遺產被繼承人浪費揮霍;
4.通過遺囑信托能夠一定程度規避相關稅收,這也是歐美等地區廣泛使用遺囑信托的重要原因。
不過,遺囑信托並非十全十美,在執行中也存在一些潛在風險。在遺囑信托執行的監管方面,美國等司法區域,遺囑信托需要經過遺囑檢認法庭的檢認和持續監督,且需向法庭支付監管費用;此外,世事難料,沒人可以預測未來,在遺囑信托在執行過程中,委托人的目的與規劃可能會與受益人的意願產生“沖突”,遺囑信托無法遵循委托人的安排或約束,存在變更與終止風險。
遺囑信托雖不完美,但它的優勢也十分明顯。值得一提的是,遺囑信托不像其他信托那樣,為富人所專享,它屬於民事信托,是普通百姓也能使用的身後財產處置工具。近幾十年來,諸如新馬師曾、羅定邦家族遺產紛爭事件,不斷熱鬧上演,令人怵目驚心,總之,遺產規劃應盡早進行,以維持家族的長期團結與和諧。